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

死刑

執行死刑,就能嚇阻犯罪嗎,能夠安慰受害者與他的家屬嗎?
殺了一個人,判殺人犯死刑,好像有道理。
殺了100個人,判他死刑,划得來嗎?
人都死了,在殺他,對事情的幫助是什麼呢?

要負的責任一定有,但是死刑是唯一的答案嗎?
在罪犯犯案前,我們對他做了什麼,我們還能為他做什麼。
應該說,每個人在沒有做壞事前,我們應該做什麼?
這才是我想要知道的,我們該做的。